拍完今天的戏后,在正常的电影顺序中,就到了整部电影最浪漫和经典的场景,在暴风雨的大厅中,人和钢琴翩翩起舞。在他最初搞出的简易剧本中,就有对这段描写,以小号手麦克斯的角度,他也是整个故事的讲诉人。
我都还没有弄清周围是什么,就撞上了弗吉尼亚人有史以来最致命猛烈的一次风暴。夜半时分,什么鸟东西都在转,连桌子都在转,海洋,好像永无尽头,一个船上的小号手在暴风雨面前似乎无能为力。为了不添乱,不吹小号是完全正确的,乖乖地待在铺位上就可以了。
但在那里面我受不了,竭力不去想,但头脑中迟早会闪出这么句话:我们的下场会和耗子一样。我可不想和耗子一个下场。就这样,我走出船舱,开始游荡。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在船上待了四天,能找到回船舱的路就不错了。那儿还真像漂浮的小城市啊。真像。总之,很显然,在风吹雨打中慌不择路的我,最后只会迷路。已经是这样了。真背。就在这时,出现了一个人,穿着优雅的深色衣服,平静地走着,毫无迷茫失措的神 态,似乎根本没有感觉到风浪,仿佛是在尼斯的环海公路上信步,他,就是一九〇〇。
当时他二十七岁,但显得更大一些。我刚认出他,那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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