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开始摇滚了 > 第119章 很主动的女孩
    那位胳膊上带有纹身的平头壮汉,正是这间酒吧的老板,名叫曹志胜,认识他的人都管他叫大胜,听起来有点齐天大圣的感觉。

    虽然是同音不同字,但曹志胜很喜欢别人这么叫他,连胳膊上的纹身都是暴怒表情的孙悟空,看起来非常有气势。

    曹志胜与刘敬信等人一一握手,大致讲了一下流程。

    演出时间是明晚九点到十一点,前一个小时最好选择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摇滚乐,毕竟Friday乐队现在实在是没什么名气,更没有传唱度足够的代表作,他们那几首原创还很难引起共鸣。

    后面一个小时的曲目,则由乐队自行安排,没有过多的要求。

    按照曹志胜的话说,对于这次演出,酒吧这边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大家只管玩得开心就行了。

    随便聊了一会之后,曹志胜起身离席继续去忙他的事去了。

    张逊道:“这人性格不错,我蛮喜欢。”

    包亦开玩笑道:“只可惜是个男人,对不?”

    江励在一旁补刀道:“不可惜啊,是男人才好呢。”

    张逊:“……”

    看着兄弟们相互打趣着,刘敬信笑了笑,默默低头喝了口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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