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这波操作。
就连莫伊也是看呆了。
最后一翻刚果金的最高院条例,好像真的有这种操作,只是这种操作的使用条件很苛刻,但是就是这样,自己儿子也被强行‘满足’了各种条件。
最高院给出的解释是弗洛兹的行为主要附和三点。
第一,既定伤害事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第二,当事人准备潜逃出国。
第三,当事人无投案自首的行为
三项全部满足,最高院便可以直接动手,莫伊也没有办法,理论上最高院大法官团那是可以罢免总统的存在,只是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而已。
而且里面的漏洞也是明显的。
那就是第一个。
这种事情,工程质量问题,那是承包商的过错,弗洛兹仅仅是从中收取了一点好处费而已,而且他还不是拿的最多的,拿的最多的是很多审批部门。
弗洛兹连从犯都算不上。
但是最高院咬死弗洛兹明知承包商以次充好,但是还是在其中牵线,就判定这是一种故意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至于其他收了钱的各部门,仅仅是被弗洛兹胁迫罢了。
至于如何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