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了先,自己揍不到人了。以多欺少,可是他们最擅长的,而且是最为喜欢的。
但,转眼间,冲在最前面的十人,只觉眼前突然瞬间出现一个硕大的拳头,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只觉自己的脸仿佛撞上了一辆疾驰的吉普车上,大脑一阵剧烈震荡,满嘴血腥味,然后整个人猛然间倒飞出去,一股鲜血从空中喷了出来。
“砰!”前后十声闷响,十名混混倒在地上再也没了声音,哼都没哼一声。
当场,所有混混傻住,胡晓兵更是惊愕的一口将雪茄咬断。
混混傻住,十名保镖可没傻住,一个跨步冲到混混跟前,不等众混混反应过来,顺势一个侧踢,十声惨嚎,又是十名混混倒飞出去,一阵当啷乱响,桌椅纷纷撞翻。
“哗啦”一声,胡晓兵手上的酒杯掉在地上,摔个粉碎。他也是街头混混出身,在打架方面眼睛毒的很,仅刚才这两下,他就知道这十人都是高手,极为擅长格斗。胡晓兵暗道一声糟糕,手机立刻掏了出来,准备搬救兵。如果面对的是极为擅长格斗的高手,他这点自以为是的地痞就不够看了。一个照面,两个回合,自己的人就倒了一大半,还怎么打。
林风自然扫到胡晓兵的动作,不过却不阻止,今天来就是闹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