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这段台词,顿时有点哭笑不得。
看到周民的反应,刘茜调皮的吐了吐舌头,随后便露出了灿烂的笑脸,摇起手中的纸道:“艺人合同,签了它吧!”
周民接过来一看,发现还真是一份合同书。
合同上规定:公司每年至少要让他参演一部成本5000万以上的电影,至少参加一档著名主持人主持的综艺节目,至少帮他发行一张出版数超过200万张的专辑。
而他完全不用履行义务,可以拒绝公司提出的任何要求,对造成的损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连协约都可以单方面撕毁!
周民瞪大了眼睛,看向刘茜道:“这种霸王合同不具备法律效益吧?”
刘茜嬉笑道:“你管他这么多呢,现在有用就行。我都不一定能在这儿干到什么时候,咱们先把钱赚到手,以后真要出点突发状况,也不至于挨饿。”
她想的是老头子哪天脑抽不让她继承财产,先提前准备点储备金以防万一。
而周民则是自动脑补了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再联想到刚才那个六七十岁还要被逼在年会上唱摇滚的老大爷,感觉这黑心公司的钱不赚白不赚,拿起笔来,痛快的签下了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