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小城女律师 > 第三百零六章 诉讼or仲裁(二)
那条好走的路呢。

    看着夫妻两个一脸的茫然神情,黄一曦只能自己解答,“这个律师说得没错,不过有两个原因你们可能没考虑过,一是仲裁得有协议,双方自愿的,可是你们肯定没办法让你的兄弟姐妹一起去申请仲裁,所以,如果他们有异议的话,只要他们中有人去起诉,你们就得全盘重来。”

    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自3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针对个别当事人恶意仲裁、虚假仲裁损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为案外人提供了救济途径,明确赋予了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权利。

    这个案件最关键的地方就是她们兄弟姐妹之间的不配合。

    只要他们有人提异议或直接起诉,那么绕了一大圈,最后还是回到解放前。

    黄一曦说完区别,把选择权抛给他们,就不再做声了,是选择一时苟安还是一劳永逸,只能由他们夫妻决定了。

    实际上现在选择诉讼还是仲裁还有一点区别,原来在白水州,还是有比较多的人选择仲裁的通道,因为那时候,法院起诉的诉讼费是由原告垫付,即使告赢了,判决由被告承担,法院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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