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永远不死 > 第三十一章 不死妖王
点,那就是会幻化成人类。”

    妖怪虽然能够变成人,但多少会保留一些动物的特征。

    哈大人是一只藏獒,因此特别凶猛,长着巨大的獠牙和披肩长发。

    这个兔儿爷,是一只兔子,所以长耳朵,三片嘴,须发皆白。

    根据兔儿爷的叙述,妖族在千百年的进化过程中,并非都是单打独斗,偶尔也会抱团,形成了一些强大的家族和组织,甚至,历史上也曾经存在过妖怪组建的国家。

    哈大人,就是一个大家族獒犬家族的成员,而兔儿爷,是这个家族的厨师。

    “我出生在敖犬家族,长大在敖犬家族,从小就受到獒犬家族的成员欺负,我早就想离开他们了。”兔儿爷叹了一口气,说道:“四十年前,敖犬家族在和猎豹家族的对抗中被摧毁,成员大多战死,小部分成员分散在世界各地。我跟着哈大人来到保州市,已经生活了小三十年了。”

    “那……小北呢?”

    “小北只是一个普通人,当年他在大街上流浪,被我收留了。我传授他功夫,而他也成为了我的心灵依靠。想不到,他竟然被哈大人给杀了。”兔儿爷眼睛发红,说道:“我恨我自己,不敢给小北报仇,但是我真的希望能摆脱哈大人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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