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340万元贷款呢?”
夏天说:“为什么不能同意呢?银行基于自己对贷款风险的判断,无论是信用、抵押还是担保都是可以选择的。就深圳的企业而言。像贵州招商(深圳)发展有限公司这样仅房产就有1000万元的企业不多,在银行的实际操作中,更差劲的公司担保1000万元的都有,而且这两家公司都是全民企业,贷款比较放心。——这不仅仅是我的观点。”
夏天说到这里,亮起了他桌上的《1994——1996年历次稽核材料》,继续说道:“这本书上记录着多次审查这家企业贷款的情况,深圳审计局的同志还专门到贵州招商(深圳)公司调查过,做了肯定结论。市民银行到现在为止,都是认为我们对这两家公司贷款处置得当。我再告诉你们一个当初办贷款时的信息:当时。我们给它的第一批贷款没有归还,邵华找上门对老总说,再加500万元便可以捣动回来,他提出两个选择:一是增加贷款。二是由金融服务社投资分利。他提出方案后先退场,让我们服务社内部研究。服务社的老总们加上人事经理、办公室主任和我六个人研究,最后采纳我的意见,不同意投资。但是,为了搞活原有贷款,研究同意在500万元以内办贷款。最后把它压缩在3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