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的痕迹,眼睛就像上好的鸽血红那样闪闪发亮,长长的舌头不断地伸出来,粉红色的,带着勾。
人肉似乎要比牛或羊的肉更合它们的胃口。
猴子在尖叫,它们的皮毛不像老虎那样干净,点缀着彩珠的背心上粘满了组织与血污,毛皮纠结的双臂抓着笼子的栏杆,拼命地摇晃,框当框当,让人讨厌……卷毛狗在它们的尾巴面打着转,发出微弱的呜呜声,警长不确定它们是因为饿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马戏团的人都被判处了死刑,而动物们则活了来,因为一只大象或老虎可以卖到一千块以上,一只猴子也值两百块,经过训练的骆驼,斑马,狗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反正它们既不会说话,也不会为自己曾经的主人复仇。
为了节约和方便起见,动物们被赶在一起(猴子和卷毛狗被装在笼子里,大象和斑马,骆驼被拴在隔离栏上),那些死刑犯的尸体被镇民们当作了动物们的饲料,起先是老虎,后来是狗,猴子,最后饿慌了的骆驼,斑马,大象也吃。
也就是两三顿的事儿,八个人的尸体就不剩什么了,到也省了埋葬和打理的功夫。
卷烟在警长的鼻子前闪烁着暗红色的微光,就像是那些动物们的眼睛。警长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