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告示,几乎是没有人能够明白和理解。
因为,这个所谓的泰安地方议会,按照告示上的解释,对于泰安居民来说,让他们很难联想到原来的泰安县衙。
这实在是一种形式非常新颖的“衙门”。
如果要说是和泰安县衙一样的“衙门”,可过往的泰安县衙,可不是接受寻常老百姓“发声”的地方。那时候,要是寻常百姓找上县衙,可都是有冤申诉的时候居多,基本也都是为了解除一些居民之间的纠纷问题。
但是,告示上所显示的,关于这个新设立的泰安地方议会,却是有了另一个极为重要的新功能——任何泰安的居民,都可以把自己的民意到泰安议会表述。寻常小民也有了向官府发出自己声音的渠道,可以投书,但也可以不需要投书,也不需要求人,平民直接上门用口说话表述,就会有议员传达平民的意见,这个可不是泰安居民能够想象到的自由度和公平性。
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在夏国,向来就有民不告官的潜规则。只要平民状告官员,无论是否有证据,官员都可以先惩罚平民的不敬,打过一轮,杖十次,再问案。在夏国,有明确的阶级壁垒。因此,对于泰安居民来说,在以前的生活中,别说他们能够像告示上所示,以后泰安居民可以到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