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混在娱乐圈的日子 > 正文 第三百一十章、队长的职责!
方面还不能与S.M公司向比,但也绝对不是那些仅仅只有三两个签约艺人的小公司能够望其项背的,可事情奇怪就奇怪在这里,明明很丝毫谈不上竞争的东西,竟然还真的有人跟她们抢。
    而且最让人倍感怪异的是,在通告的竞争过程中CCM公司竟然输了,输给了一个刚刚成立不到两年,且是由一个搞笑艺人成立的工作室。
    一开始t-ara六人只道这件事情是巧合,虽说现如今她们正处于事业上升期,尤其是这出道的第一年,对于曝光率的渴求程度无人能比。可既然是遇到了,六人也就淡然处之,没太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然而,一件事情是巧合。可紧随其后的第二件、第三件接踵而至便让t-ara的众人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难道是公司内部出了什么问题?
    关于艺人通告安排这件事情,实际上并不是普通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这不仅需要经纪公司的一系列人脉和手腕外,还需要在特定时候送上一些‘礼物’方才可以让自己公司的艺人录节目,跑活动。
    尤其是新人团体,倘若是自家公司没有打点好一切。不要说旗下艺人在录制的过程中抬不起头来,甚至很有可能费尽心思展现出来的画面也会被后期制作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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