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的长篇博文吸引了他的目光。
“此案并不复杂,不过是嫌疑人方琳为了谋取更高的职务,向具有决定权的领导行贿的案件。”这位律师的博文开篇就简明扼要的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李晓童亟不可待的看了下去。
“然而,从目前公布的信息来看,似乎变成了一桩悬案,具有强大侦查能力的公诉方居然搞不清楚具体行贿额,而是按照嫌疑人自己的供述来确定行贿额,简直是睁大眼睛说瞎话。不能询问受贿人究竟从方琳手里拿了多少钱吗?不能利用刑侦手段调取方琳个人账户的取款记录吗?难道方琳行贿就没有知情人吗?”
李晓童看完律师一连串的反问,不由的摸着下巴喃喃自语的念叨着“老子就是知情人,可是老子不能站出来讲啊!”
接着看下去,他更加佩服这位律师的论据观点了。
“既然有这么多可以利用的手段和条件,那么公诉方为什么不肯详查具体行贿额呢?依我看,避重就轻,无非就是为其开脱,把法律当做了可以随心所欲打扮的小丑,愚弄民众。”
“说得好!”李晓童看到这儿心里想着,眼睛不由自主的继续通读全文。
“至于嫌疑人所涉非法经营罪,可以通过彻查森林公园私家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