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代,甚至有皇帝下旨保护寺院的相关经营不为强力者剥夺。有则圣旨即曰:“但属寺家水土、园林、人口、头匹、碾磨、店铺、解典库、浴堂、竹园、山场、河泊船只等,不拣是谁,休夺要者,休倚气力者。这般宣谕了。呵别了的人每要罪过者,更这的每有圣旨,么道做没体例句当,呵他每更不怕那圣旨。”这类事情,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也干过,其曾不止一次地亲自料理京畿大寺的经济纠纷,也曾下旨勒石为戒。
事实上,寺院经济其实很大程度一如世俗经济,都是利益目的下的经营,因而利益之争是常事。如唐武则天之女太平公主即曾于雍州“与僧寺争碾硙”。所谓“碾硓”,即磨房,唐律中颇多涉及碾硓的律条,可见碾皑也是一个利润高的营生。在宋元以降的佛教寺院中,碾硓跟长生库一样,是寺院经济的重要内容。不过这些还属于正常状态下的经济活动。在一些非常时期,鬻牒,即卖度牒,也是佛教经济的一个非正常的经营内容,而且往往恰是应朝廷募集资金的要求,且多有发生。而这项交易的结果,一般是佛教或某派因此获得拿了钱财一方政治力量的扶持。
当然,佛教寺院经济中最基础的经济活动和经济来源,是佛事活动。佛事活动是展示其宗教性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