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胡刀放起来,对着叶诩跟江逸云伸出手道:“在下于得水,于淼的堂弟,很高兴认识两位。”
“啊……”
叶诩跟江逸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这家伙居然是于淼的堂弟,现在看起来也没有多大岁数,就是三十多岁的,穿的干净了,整个人精神起来。
叶诩不知道这个家伙为何会突然找到他们,看样子是很早就知道他们要去找于淼,所以才会一路上跟来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家伙是怎么知道的?而且还知道自己跟江逸云坐这班动车,说这家伙不是一根神棍,还真有很多事情很邪乎。
“恩?”于得水看着他们两个人都不给面子,眉头微微一皱,抬起手在自己眼前看了几下,又在自己裤子上蹭了几把,才笑眯眯道:“来,握个手,很干净的!”
我擦!
叶诩没有遇到这么奇葩的人,说出来就是一个神经病,难道他以为自己跟江逸云没有跟他握手,是因为嫌弃他吗?明明就是因为太震惊了,心里有太多不解,想要他说明白好不好?
“我说,你别神经病的样子了,有话说明白!”叶诩受不了了,开门见山。
他活了这些年,形形色色人见了一大把,就是真正的神棍也打过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