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哨兵不乖 > 正文 第59页
,学开枪,也和叔叔们商量天气的事。
    爸爸妈妈说,因为他靠狼养大,大家都叫他“狼崽子”,或者叫他“喂”,可是谁也没告诉过自己,这个人还有个弟弟。
    张艺平时只在营地中心玩儿,是最安全的地方,当然不会去营地边缘。
    少年看到张艺蹲在宋捡旁边的时候,立刻不太高兴了。
    很久没有像这样,像狼一样不高兴。仿佛自己的地盘被人占领,该是自己吃的肉,被别人吃了。他在努力学习当人,用各种平稳的情绪假象骗过所有人,知道现在绝对不能表现出来,可脸上的表情清清楚楚,恨不得把谁咬死。
    他本能感受到的是,来自低位狼的挑战。
    自己藏起来养大的小狗,被看见了。
    罗小兰看见少年进来,亲亲热热地叫他过去。“来,我最近做了几身新衣服,我家小艺还小,穿不了,给你正合适。”
    说完就把新衣服拿过来,贴着少年的身高比对。才十六岁,可是已经快赶上自己丈夫高了,罗小兰的心思很简单,做母亲的,最操心的就是女儿。
    出于一点母爱的私心,怕女儿找到不能干的男人。在荒漠里,只有最能干的男人才能保护家庭,像少年这种,又会开枪,又会打猎,还会看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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