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丝没有回复他的邮件。
他先去了北爱尔兰,拍完他的镜头后,回家待了两周,之后又去哥伦比亚。
时间在工作中匆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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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10月的第四周从哥伦比亚回了帕萨迪纳,吃惊的发现,格蕾丝认识了一个高大健壮又英俊的美国男人。
准确的说,是个中美混血儿,跟她一样,母亲都是华人,父亲是白人。
他们有相似的家庭背景,至少一半相同的文化背景,这个叫伊恩的男人是纽约人,跟格蕾丝是同一个导师的学生,比她大4岁。
要说格蕾丝肯定有男同学,这不算什么,让他觉得不太舒服的是,她居然从来没对他提到过伊恩。
这天,格蕾丝在上课,不能去机场接他,他自己叫了出租车去帕萨迪纳。
回了公寓,车钥匙还放在走道柜子上的陶瓷盘子里。她上学一般不开车,有时候骑自行车,有时候骑小绵羊。他刚下飞机就给她发了短信,她过了十几分钟回了短信,说要到6点才能下课。
公寓里跟他6月底离开的时候没有什么不一样,真要说有什么改变,大概就是客厅的茶几上放着几本有他的报道的报纸和杂志,还有一本有格蕾丝的公司的报道的科技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