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被渣前妻的上司标记后 > 正文 第395页
常理判定,早于法条之前的各种行为,是不追究的。
    “本庭认为本案中,就被告庄卿采集信息素一行为,为后续的宋真发布的信息素紊乱原理,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是跨时代的伟大成果发布,站在科研和其为华国做出贡献的基础上,华国决定予以庄卿这一行为‘大赦’的决定。”
    “华国”和“大赦”四个字出来,满堂哗然。
    根据华国宪法,赦免令分两种,大赦和特赦。
    常见的是特赦,国家举行重大节日的时候国家领导人会签署,但是特赦只赦刑而不赦罪,指以行政权免除罪犯全部或部分的服刑。
    大赦则不同,大赦不仅能免除刑罚,还能让犯的罪行也一笔勾销。
    经过大赦的人,尚未追诉的罪行,不再追诉;已经追诉了的,撤销追诉;而已经受刑宣告的,宣告归于无效,不再执行。
    建国以来,获过大赦的人员一只手就能数的过来,历史上不超过五个。
    而今天,庄卿也成为了其中一个。
    这简直就是国家就庄卿的事情,强行盖棺定论了。
    庄卿已经离世,日后也不可能再做出什么犯法的举动来,而对她采集信息素一行为进行大赦,比起先废除相关人权法条,又或者让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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