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垂的眼帘遮不住期待,许是怕傅宣燎等不住,时濛用还没收拾好的、近乎羞涩的神态,讷讷地问:“下周,还一起出去,好不好?”
开车回去的路上,天已经黑透,傅宣燎却将车窗打开,任由凉风呼啸着灌入。
室外零下三摄氏度,足够令身体温度快速降低,可他还是躁得厉害,恨不能钻回泳池里,强行让自己清醒过来。
他恼自己迟钝,分明早就该察觉时濛对他的感情不止于可笑的占有欲。
那么多征兆,时濛即便嘴上不说,给他的提示也足够明显——要他陪过生日的时候,坐过山车喊他名字的时候,向他索要晚安的时候,为他剪短头发的时候,珍惜他送的每一样东西的时候,第一次将生硬的命令换成商量的问句的时候……他早就该发现。
而不该在昨晚看清时濛印在肋下的文身的时候才倏然惊觉。
那片火焰形状的文身显然已经存在了许久,久到傅宣燎如今回想起来,都记不清是看见过没放在心上,还是摸到过却没有深究。
时濛喜欢我——这个结论曾经只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无稽之谈,如今摆在傅宣燎眼前,摇身一变成了一颗长满尖刺的炸弹,处理它不知该从何下手,不处理又怕被它炸得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