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每人一人吃了一口,便将其搁在了厨房,就连中午还嘴馋着说想吃榴莲的陆语冬也冇能吃下第二口。仿佛花钱买它的意义,仅仅只是为了让陆语冬看一场视觉效果远不如胸口碎大石的表演。
好在苟宏杰不挑食,进厨房时闻着味儿,三下五除二地全部吃下了肚子,这才没有造成浪费。
对此,浣溪表示十分惊讶:“天呐,竟然有人会喜欢吃榴莲吗?”
“真是不可思议!”小枝点头道。
那一刻,两个妹子的语气像极了甜咸之争里自认大获全胜的那一党,全然无法理解与自己口味不同的人。
最终,两人将苟宏杰喜欢吃榴莲这件事,尽数归根结底于——他是一条狗。
狗嘛,喜欢吃臭臭的东西很正常呀。
苟宏杰听到两人的讨论,顿时哭笑不得,反覆强调榴莲是一种喜欢的人很喜欢,吃不惯的人一口都不愿意多吃的水果。这就和香菜差不多一个道理,人总不能因为自己吃不来香菜,就觉得所有吃香菜的人口味都有问题吧?
就这样,三个妖精围绕着榴莲到底好不好吃的问题叽叽喳喳争论了起来。
而一开始提到榴莲,并将这个争论之源带了过来的陆语冬,则是坐在酒吧里侧小唱台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