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对她负责。跟她签,她就对公司负责,我们也对她负责。”
甘凯呈虽然是编辑部的,但是对法律程序也了解,就跟杨景行解释了一下。假如公司是跟杨景行签约,那么杨景行就算是付飞蓉的经纪人。公司只和杨景行有经济往来,至于杨景行和付飞蓉之间怎么办,公司不管,他们自己签合同去。
一般来说,只有那些握有强大艺人资源的很大牌的经纪人才有这种待遇,甘凯呈给杨景行列举了两个例子。经纪人的名字杨景行没听说过,但是他们手中的艺人都是天王天后了。
杨景行有点不好意思 :“这会不会不太合适?”
张彦豪说:“没有什么不合适的,但是我要在合同中加一条,你的歌,只能给我们公司……拿一本样本你们看一下。”
这个合同,就比杨景行卖歌的合同恐怖多了,厚厚一本,一百多页。他们说艺人合同就是卖身契,没想到杨景行作为经纪人签约的合同也跟卖身契没什么两样。
比如,经纪人手中艺人的一切活动都要得到公司同意。关于收入分成有很多种,有演出的,广告的,或者是演戏的……这种收入分类都不同,不同的分类有不同的分配方式,但是大部分是公司拿大头,剩下的经纪人再和艺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