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在图书馆读书和在医院实习以外,谭央最常做的就是往上海写信。夜阑人静,图书馆里人少了,一杯用于提神的咖啡放在手边,厚厚的医学书籍挪到一旁,谭央摊开纸便开始写家信,写上七八张都不觉得多,对着信纸就好像对着丈夫女儿一样,说不完的话,在异国的见闻,新近的想法,叮嘱他们注意这个注意那个。常常是一封信十来页,到学校旁的邮局邮时总因为过重而多付邮资。
当然,对于这样一封封的家书,毕庆堂的反应每每令谭央哭笑不得。刚开始他也回信,他不是擅于通过文字来表达感情的人,雪白的纸,大大的字勉勉强强写满一页,还都是言之无物。这样的男人,行动力强,不爱拖沓,让他说情话、诉相思,用嘴用行动要比用纸笔容易得多。
于是常常谭央这边几封浓情厚意的信邮出了,上海那边才不紧不慢的邮来一封,薄薄一页,统共也没几个字。有时候毕庆堂还拿报纸来充数,报纸上写着缫丝厂开业了,上面有一张油墨印的照片,是开业掀牌匾上红绸的情形,模模糊糊看到毕庆堂的侧脸,他志得意满的笑,换了头型,穿着中规中矩的西装,俨然一个成功的生意人了。谭央看着报纸,书桌上的一面镜子照出谭央的面容,秀美温婉中现出智慧与平和。有知识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