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就打电话让我过去开会。
人到齐了老小子开始卖弄,他说最近要新出台一个分行的员工管理制度,又说了一些拟定的条例,其中第三条“酌情加大对迟到早退、旷工事假人员的惩罚”让我很不舒服,总觉得这条好像是老小子为我量身定做的。
主任自己说完了让大家讨论一下,下面嗡嗡了半天,总结时都不说话了,偶尔一两个开口,也是绕着弯儿的追捧。
我觉得到我该说话的时候了,扔下手里的杂志我说我个人觉得第三条不大合适。说完看主任的反应,他欠欠身子“哦”了一声示意我接着说。
我说对于迟到早退旷工事假上面一直有比较严厉的惩戒措施,这个关系到员工本身很多的利益问题,好像分行没有追加的必要,也没有这个权力,而且,这种苛刻的制度还会加大员工的心理负担,甚至影响工作情绪。
主任看我一眼貌似不怎么舒服,喝了口水开腔了:“张助理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不过鉴于我们支行最近工作风气上有些问题,我觉得这个条例是很有必要的,至于权力问题,我可以跟上面打招呼,必须有一个让人轻易不敢去触碰的条例在,才能最大的保证制度的完善,效益的提高!”
我思忖了一下,趁他停顿的当儿插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