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里是不用回了,估计主任那老小子应该到了,看见考勤监督表上我的“杰作”也不知会气成什么样儿,想起他又气又急抓耳挠腮的德性我就打心眼儿里高兴。
给小麦打电话,她说晚上要加班,我一阵缠,她才答应找人替班,和我出来吃晚饭,过去接她的路上经过一个花店,我下车买了一捧玫瑰,看着红艳的花瓣儿,想起她见到花儿时可爱的小样儿,心里蓦地涌起很久不见的幸福感。
其实玫瑰是很俗气的花草,其泛滥自不必说,单是本身的颜色就过于鲜艳,裸露得刺眼,但是无论平时装得多清高、多有情调、多与众不同的女人,见到它总是会有些兴奋,如果还是意中人捧着来献媚,那她们简直就会俯首帖耳了,对花,或者也是对人。
其实很多东西就是这样,让我们沉醉的不一定是其本身,往往是其所被赋予的某种含义,比如玫瑰代表的爱情,酒醉意味的解脱,奢侈影射的优异。
那么爱情呢?爱情属不属于这些?如果不属于,那为何又有那么多烦恼,如果属于,那她背后站着的是什么?
到了小麦单位门口她还没出来,我把车停门口看传达室的大爷跟一个遛弯的老太太搭讪,他话没说几句脸红脖子粗的。那老太太也挺逗,不怎么搭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