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最终促使他做下这个决定的,还是因为在那一次的车祸里,他意外的发生自己从小一直佩戴在身上的玉佩原来是一块宝玉,里面有一个随身空间和灵溪,在喝了灵溪的水后,他自己因车祸受到重创的身体慢慢的恢复了,他才做下了这一次回乡的决定。
既然手上握有这么好的灵宝,他想要把这么好的东西带回去给他的家人。所以这也是他这一次为什么毅然决定辞掉在大城市的工作,卖掉自己刚买了没多久的房子回来乡下,就是决定这一次回来之后就不走了。
不过这件事他还未与家里的人商量过,就自己擅自做下这么大的决定跑回来了。
想到自己家中的父母还有爷奶,还有太奶奶,和他脚下还有一个弟弟,顾常宁可以肯定的是家中的三位老人应该会支持他回去家乡创业的……吧?至于他父母那边,可能需要做做思想工作。
而他弟弟比他还小很多岁,这会儿还在镇上的高中上高三,等他回去了还可以给他弟弟做做辅导。怎么说他自己当年也是他们本市的高考状元,高中的知识他还是多少都记得一点的,给家里弟弟做做辅导,应该也是够的了。
想到自己今年过年因为工作忙的缘故,他没有回家过年,上一次回家都还是上一年五一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