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想着,贝耳朵翻了一个身,拉过覆盖在枕头一角的毛衫。
刚才上岸后,他说温度有些低,怕她着凉,执意要她继续穿着他的衣服,直到车上,她都一路穿着,最后竟然就穿回家了。
她的脸贴在毛衫的领口,深深吸了口气,果然是属于他的味道。
莫名其妙的,越来越喜欢他了……尤其在他讲述他父母的婚姻,表达自己的婚姻观时,她对他的欣赏和爱慕又实实在在地多了一倍。
要不要鼓起勇气找个时间把心里话告诉他?索性到宣传活动结束吧,那样的话,被拒绝也比较能接受,直接不再见面就行。
贝耳朵把毛衫放回原处,坐起身来,开了小灯。
她从来不是患得患失的人,没想到在二十五岁高龄第一次“初恋”竟然如此别扭,连十五岁的高中生都不如。
她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如果爱,她希望自己对待爱情和做对待其他目标是一样的自信,充满活力。
只不过,其他的目标和叶抒微这个大活物比起来差太多,在叶抒微这里,她第一次有这么重的得失心。
*
“你会有这么重的得失心是因为你很清楚以叶抒微的性格,如果你去表白,他拒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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