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承包了整个森林 > 正文 第97页
称“山霸王”的野猪,也够他吹一辈子的了。就是小舅舅也拍着他的肩膀说:“你这孩子天生就是猎人的好苗子!”
    被野猪撵着已经跑进了密林里,几个老表们七手八脚地喊着号子,把野猪拖出了树林,回到了小溪边。
    小溪边的陷阱是要撤掉的,不然万一有不知情的人摔了下去,那就呜呼哀哉了。
    一群人拼了老命、经历了一场生死之战,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半天。此时已经到了傍晚,都有些饥肠辘辘了。
    陆柏看着这头险些让他丧命的野猪,咬牙切齿地说:“我们就在这里干掉它!”
    野餐烧烤?我喜欢!
    年轻人都是好玩的,陆柏的提议得到了表兄弟们的一致通过。
    宰杀野猪是不用剥皮的,因为猪和所有野兽都不一样,它的猪皮和肉是粘连的,不像别的动物,剥皮只要割开口撕下来就行。
    在野外不方便剃毛,索性就不用收拾得那么干净,
    只要剖开腹部,砍下腿,把里面的肉一条条地割下来,就可以烧烤了。
    “野猪肉又韧又腥,要煮烂了做酱肉或者晒成腊肉才好吃,这样直接烤怎么好吃?”小舅舅看外甥们兴致高,摇摇头说道。
    开饭店的乔辉是新西方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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