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理的。
大姐在困难时期照料过两个弟弟,母亲知道她的辛苦,不忍见她留下两个孩子什么都没有。
若老大不在了再分家,就不好给老大的两个孩子分了。
一代管一代,她的钱财分给她的下一代,养老也是该找下一辈的,老大身体不好,老太太是怕她走了,两个孩子为难。
范姥姥当时说:“你们要的可不是小数目,就算我能拿得出来,怎么能做到公心?老三啊,我没有重男轻女的观点,可我在养老方便又有些坚持,觉得是要跟着儿子们过的,不因为别的,你看你姐姐病成那样,她能照顾我还是我照顾她?她能给我养老吗,都是我肠子里掉出来的一块肉,不给她留点东西,总是亏心呐。”
老大是个闺女,缠绵病榻好多年,丈夫下乡后就失去联络,自己带着儿子跟闺女过。
老二媳妇身量不高,可肠子就有几十斤。
老三也光长心眼不长个子了,可倒是也记得大姐带大自己的恩情,说不出什么都不给大姐留的话出来。
最后商量好,既然老大留在京市,就把家里的宅基地给她,这块宅基地对于老二老三来说,不如钱实惠。
母亲跟着老二老三养老去南方,兄弟两一人得了一万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