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呢你。”
他回手把杨稚拽怀里,带他往后面走,“小丫头心野,别理她,我们去后面。”
“做什么?”杨稚问。
“给你看几件衣服,”沈厌带他走,越过几排衣架,“新进的,适合你。”
适合他?杨稚跟过去了。
沈厌喜欢穿卫衣,他不怎么喜欢,但不讨厌,卫衣方便又暖和,他会穿,只不过不像沈厌那么专一,杨稚的审美挺挑的,帽衫衬衫t恤他都来者不拒,前提是他看中的,没有固定的款。
而且,他喜欢挑战新潮,以及不同的风格。
沈厌的这个店别有洞天,外面看不大,但是没想到里面还有门,杨稚跟着他进去,白色的简约风格,假人模特,卫衣,运动装,是同一个牌子,套在假人模特身上的衣服可能是因为灯光的问题,或者搭配的问题,很有型。
他前面站着沈厌,是个比假人模特更能穿出新潮感的型男,杨稚就觉得里面这间屋子,灯光,摆件,跟沈厌配的不得了,一下就移不开眼睛了。
沈厌即使一个背影都是酷的,男人的理想身高,人沉稳,做事可靠,他往那儿一蹲都是个妥妥的型男,这对白白净净虽然不矮,但在男性里有点偏瘦的杨稚是个打击,他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