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连如斯不可能会跟蒲苇提出分手的。
而他也是因为见到蒲苇本人,了解她的性格后,他明白连如斯为什么会接受她,因为她的确很吸引人。跟外表跟家境没无关,就因为她的性格她这个人!就像是一个发光体,让人忍不住地想接近她,靠近她,更深入的了解地她。
明杰也承认他曾有一段时间是被蒲苇给吸引到,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比连如斯早一些认识她。不过在接下来与她相处的日子里,他明白到,就算是他比连如斯先认识蒲苇又如何,蒲苇也不会喜欢上他的。
她的性格就是跟连如斯的性格是互补的,因为俩人的性格不一样,所以才会被互相吸引,而自己的性格与蒲苇差不多,一样是比较好动多话。所以只能当一个臭味相投的好朋友,绝对是当不了情侣的。
这不,蒲苇有一个前男友,性格也是如此的,不都是成了前任吗?
所以他那时候知道这事情后,便是及早收了自己不该动的情,止住了他对蒲苇那种不该有的感情,因为她是自己好兄弟的女朋友,他不应该对她动任何心思!
“为什么?”蒲苇看他陷入思考半晌,不悦地伸手推了推他的手臂,道:“你这人怎么还是跟以前一样讨厌,说话老是说一半不说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