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都市剑说 > 正文 第1444节-要死死死
肉,至少在约两千年的时间里,杀牛属于犯法,下场只有一个,徒(关押)、徙(流放),甚至诛(抵命),就算是吃牛肉,依然也要担着干系,汉奸。
    但是牛作为农耕文明的最重要畜力,很少有人能够吃到牛肉,至少在约两千年的时间里,杀牛属于犯法,吃牛肉也要担着干系,《礼记·王制》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
    像“小二,上两斤熟(酱)牛肉”之类的段子,属于YY,现实中敢这么干的,全是逆贼,杀无郝。
    反倒是狗,属于六畜的垫底,庶民之食,因此有了仗义每多屠狗辈,挂羊头卖狗肉的成语。
    纵观华夏历史上下五千年,狗子成为宠物的时间,甚至连五十年都没有,除了看家护院以外,最大的用途就是充当老百姓家里上不得席面的廉价肉食。
    不过像博美、西施、八哥、吉娃娃、约克夏什么的,还是算了,太小,没肉,不会有人吃这些可怜的小狗子,真正属于汉族传统肉食犬的只有一个,中华田园犬,又叫土狗,最常见的就是大黄狗,东瀛人的柴也算。
    有诗曰: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
    意思就是左手牵的大黄狗要炖着吃,右手架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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