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小资的文青,从小到大的生活不允许她有这样的思想,也没有这样的资格。但是整天坐在书店里,她的体内还是沾染上了这种细胞,喜欢法国乡间的油画,意大利小路上的马车,唐代女人的发髻,以及印度女人鼻子上的鼻环。甚至她曾幻想过,如果她生于1937年的天朝,她一定会拿起武器,同入侵天朝的小ri本战斗,就算打不过他们被他们强暴了,她也要用自己的牙齿撕掉他们的耳朵和鼻子。可惜上帝没有让她生于1937年,而是生于1977年,她的英雄梦只能凋零与破碎。她也只能坐在这新华书店里做个倒贩文化的小贩,做着天朝同龄女孩相同的春秋大梦,向往着哪个骑着白马的男孩儿踏空而来,把自己从凡尘中托起,奔向浩瀚的天宇。
冯丽的白马男孩儿已经出现。并像冯丽先前所想象的那样留在省城工作。现在只要哪个男孩儿shen一下手,她就可以跳上他的马背,和他一起纵马奔腾,与他一起度过一个平凡或不平凡的人生。可惜,这个男孩并没有如她所愿,心有灵犀,在与她相遇的瞬间迸射出美丽的火花。他对自己的暗示丝毫没有感觉,大有纵马而过、一去不回的势头。
“是他太愚笨,没有看出自己的意图?还是他心有所属?”冯丽心里一直纠结着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