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经常出门,所以放在手边备着,以便及时查阅。
“若是喜欢,就送你得了。这几本书,我都看了不下二十遍了,有的地方都能背了。”
沈安安不由暗自点头,果然像她想的这般。像宋鏖这种医学世家出生的孩子,那个不是从小都被浸在书海中。在别人眼里他们都是带着光环的,如果医学知识不扎实,或者不用功,稍微疑难一些的病症,就拿不下来,那可是要砸瑞芝堂的招牌。
粗略的翻看了一下,只见那医书上的字,抄写的字体十分端正。不过看得出来,这抄写的人,字体也是慢慢进步的。一开始时,那笔迹稍微略显稚嫩,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书写风格。但是越到后面,那字体越发端正。行文间也自成自己的风格。
特别是最后几页,应该是宋鏖近期书写过的。只见字迹苍劲有力,整体看去,又显得清秀俊雅,犹如宋鏖出色的外表,和儒雅的气质。
沈安安那里找到这么好的事情,不过她也不好意思 ,白要宋鏖的医书。想了想便对他说:“宋大哥,这三本医书,就算我跟你换的吧,等我回去后,慢慢抄写。到时我还给你,三本一模一样的。只是我的字,可没有你写的漂亮。”
宋鏖听了不由觉得十分有趣,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