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也就是陆君要替为看管这一部分。
不允许陆家任何其他人插手他们两兄妹名下这部分财产。
这部分财产两兄妹只有寿终正寝,自然身故之后才能继承给他们的子女,以及陆家才能拥有两兄妹一半的继承权利。
如果陆家大夫人和这两兄妹有任何人意外亡故,他们名下的财产都将直接上交国家。
毕竟如果不将陆家也写进这遗嘱之内,后面不好和陆家谈判。
虽然陆大夫人对陆家彻底失去了信心,但是她的儿女,特别是儿子还需要陆家。
就算再恶心,她也得忍了这口气。
这样既能防止陆家为了再次夺回陆大夫人的财产,谋害大夫人。
也能防着将来她的儿女们像她一样,给别人做了嫁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