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的包产地和自留地,所以这笔款项只能算是村上的集体资产,不允许分配,但是可以用于村上的集体开支使用,比如修桥铺路、解决五保户生计以及村上对军烈属和老村干部老党员的慰问。
原本这征地补偿款该直接拨付到村上,用于村集体的统筹使用,但那几年红旗酒厂效益还不错,镇上和酒厂就向村里承诺只要把这笔钱放在酒厂,那么每年可以按照百分之十五的利息计算,这对于情况还勉强过得去的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益,所以这两个村都同意了这个做法。
这样下来,总计征地补偿款加上利息,接近两百万元。
到88年的时候,两个村就发现酒厂效益转差,想要把这笔钱取出来,但是已经为时晚矣。
酒厂一方面好言安慰,也被表示绝不赖账,还有这么大一块资产在这里,把两个村给忽悠住了,结果另一方面却悄悄把酒厂的土地和厂房抵押给了银台县信用联社,贷款用来作为流动资金。
其结果就是到了90年底,红旗酒厂运转不动了,酒厂自身的地皮和厂房以及其他固定资产都归了信用社,而只有租来的这几十亩属于两个村,这还没有计算如果这几十亩地要复耕的所需要的费用。
红旗酒厂是镇上的酒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