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以为这不是问题!第一,对于我们来说,这就是一个商业合作项目,无须把问题看得过于复杂,他们不是慈善家,我们也不是受施舍者,项目在我们国内修建和运营,那么主动权就掌握在我们手中,没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
“第二,我们国家宪法和中央相关政策已经有明确指示,支持私有经济的发展,甚至要鼓励他们大胆发展,法无禁止便应当允许和支持他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虽然在很多人看来这是关系国计民生,但他和其他一些领域还是有所不同,广东那边的尝试已经做到了鼓励外资进入,那么外资既然都可以进入,民间资本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第三,我个人的观点,在这方面可以采取拿来主义,只要是利于发展我们社会主义经济的,有利于改善我们汉川省投资发展环境的,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提高的,我们都可以用,资金也好,技术也好,政策借鉴也好,只要坚持一点,那就是必须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推进,那就都不是问题,而法律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这个领域,而它们的进入又的确能够给我们的汉川各方面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好处,那么我们为什么要不允许他们进入?而且广东已经在外资进入方面开了好头,广深、广珠高速都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