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师将案情整理上报。六百里加急敕令,很快便到。
对于谋反,历代朝廷皆列为头等重罪。
汉《二年律令·贼律》第一条:“以城邑亭障反,降诸侯,及守乘城亭障,诸侯人来攻盗,不坚守而弃去之若降之,及谋反者,皆腰斩。”《晋书·刑法志》:“至於谋反大逆,临时捕之,或污潴(即污池),或枭葅,夷其三族。”
夷三族者:“父族、母族及妻族”。
择其日,黄氏一门千余口,尽杀于市口。
一时血流成河,腥臭扑鼻。
蛮族渠帅却一个未杀,全部放走。先前在九江郡,造反蛮帅尽被枭首。如今为何全都放走?
陶县令来问。
恩师答曰:此时不同往日。先时,渠帅皆是主谋。而今之主谋乃是黄穰,故而山蛮皆以从犯论处。
陶县令这便醒悟。
黄氏一族巧取豪夺,侵占他人良田,被逐一返还。逼人签订的卖身劵书,尽皆作废。家奴编入齐民。重见天日。父母兄弟,皆抱作一团,喜极而泣。后有民众扶老携幼,赶到市口争食黄穰血肉。以解心头大恨。
场面实在惊悚。
所有人扪心自问。若无大仇,父老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