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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这是我想到的一个办法。”柳翩把内部协议书递给每个成员一份。
李钰细细过目。
许榕弄过很多版权协议书,乐队协议书也是大同小异,对她来说没啥难题。
关于版权,归于创作者。如果多人创作,协议书里也有详细的版权划分。当然,柳翩是不需要考虑这一点的,他不惜要和别人合作来创作歌曲。
版权收入,创作者拿六成,乐队其它四人一人一成。再就是团队集体进行的商业业务,大家平分九成,最后一成用作乐队活动基金,用于补充乐器和制作设备,公用。
剩下的,还有许多林林总总的细节,不过主要的版权问题和收入分配已解决,其它的都是小问题了。
话说李钰等人也是头一次看到这么详细的协议书,几乎把他们所有考虑过的问题都明明白白地写在纸上了,还有许多他们未曾注意到的细节。
看到商业演出所得收益平分时,他们是很乐意接受的,因为以前他们也是这样搞的。只是看到版权收益的划分,他们有些不理解。
丫的,凭啥创作者就能拿六成,其它人就只能拿一成呢?
这特么五倍以上的差距,也差得太多了吧?
“柳翩,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