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合作社的资料、看各种记录,……”林涛上一世是研究过国家的那个合作社法规的,现在既是给大家说,也是自己提取记忆的一个过程。
“……不光有权利,也有义务。要出资,按出资比例享受分红,不能你出了二十亩地,别人出了四十亩地和一台拖拉机、五桶油,年底你和别人想分一样的红,那可不行……”
“哈哈哈哈!”
“哈哈哈!”
林涛说起来义务来通俗些,大家听着笑开来,气氛终于变得轻松一些了,这些人也时不时插一句问话,把听不明白的地方让林涛给解释一下。
一个多小时过去,在场除了林涛的九个人,都已经大致明白了成立合作社,并不像一开始他们想的那么简单了。
既然要成立组织,那必然是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的,不然那就是地下组织,没约束力,也不会有什么法律效力。
“……合作社不光有分红,还可能有亏损,成员是要一起承担亏损的。”最后,林涛提醒道:“这世界上谁也不是万能的。比如你们找我,我的决定不可能都是正确的。所以万一亏了,那亏损的部分,是大家共同承担的。所以如果真准备成立并加入合作社,那要做好思 想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