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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换房双方同意互换住房时,需同时持住房凭证、户口簿及有关证明到登记部门签订换房协议书。
然后再经房屋所在地管片管理员签字盖章后,办理变更租赁契约和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可实际操作上呢,比这么一大套简单得多。
想要交换房屋的双方,只需各自带上证明材料。
然后一起到房管所现场办理一下房屋过户手续,就行了。
说实话,这个换房政策确实是出自利民考虑的好政策。
因为真有实际困难的人,通过换房不但节约了上下班的时间,还免除了他们路上奔波的疲劳,且降低了交通费用上的支出。
对社会也同样缓解了公共交通的压力,减少了交通事故的隐患。
但必须得说,便民的同时,这个政策却给不合规定的房屋买卖开了一个大口子。
首先,以当时那个连程控电话都没有,一切就靠介绍信的社会环境而言。
房管部门想要查证一下这种事儿的真假,成本太高了,也太难了。
那么买卖房屋使用权的私下交易,就缺乏有效的分辨手段。
买主儿真要想弄份证明材料,只需自己来个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