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版本的超能蜘蛛侠,青春阳光、充满活力,耍帅泡妞之余,顺便殴打反派。
爽点是有了,却让人忍不住吐槽,这哪里是平凡高中生,哪里是纽约市民的好邻居,这分明就是一家境优越,吃喝不愁的超能力男孩。
还是校草级别的!
加菲版本的蜘蛛侠,没有毫不起眼的吊丝气质,他太帅了,颜值堪称平平无奇,不符合蜘蛛侠的吊丝形象。
事实证明,长得帅没用,符合原著才是王道,否则的话,即便是坐拥粉丝团体庞大的蜘蛛侠大p,也拍两部就没下文了。
第三代荷兰弟版本的蜘蛛侠,娃娃脸、活力十足、话痨,性格上很讨人喜欢,完美还原蜘蛛侠漫画形象。
因为版权问题,这位蜘蛛侠已无家可归,彻底失去了爱他的爸爸,挺可惜的。
纵观三个版本,罗素最喜欢托比·马奎尔的蜘蛛侠,先入为主是一方面,这位蜘蛛侠从小市民成长为超级英雄,在崎岖的路程上做出牺牲和选择,让人敬佩不已。
即便他手动吐丝的设定与原著不符,人性的光辉也足以让他发光发亮,而且,他足够苦逼,也足够吊丝!
轰隆!!
罗素正想着,突然有高空坠物击中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