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那完全就是小事,和他可以说不会有半毛钱的关系,最多就是让人嘀咕几下而已。
可如果上升道刑事的扰乱社会治安罪,而他自己又是当天的值班领导,偏偏事情又没有处理好,就极有可能会变成一个拖累他的尾巴。
现在倒是没有人提出来对他怎么处分,甚至都没有对他有一个批评性的说法。
然而现在不会,不表示之后也不会,过段时间难保不会有人旧事重提,尤其是选择在一些关键的时间点,那他就得背这个污点。
这个污点并不能将高过招给打下去,可是却能够阻止他爬上去。
一个领导在值班的时候跑去喝酒,结果乡里面发生了打架和导致多人受伤的踩踏,有很多领导是不希望重用这种只会惹麻烦的人的。
结合这两点,高过招才要据理力争。即便没有理,也要想办法弄出点理来。
“如果没有导致踩踏,没有导致那么多群众受伤,当然可以从轻一点,寻衅滋事即可。可是那些群众都是由于他们几个的蓄意闹事才受伤了,好在没有死人,要是有人因此死了,恐怕就不是扰乱社会治安那么简单,随便可以用别的罪名来给他们个十几二十年徒刑。那还不算,我们在座的这些人都得受到牵连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