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压了所有人,车轮战,方瑾一个人,站胜所有人。
那个苦战九场,被人打伤了一条腿,却依旧顽强的站在擂台中心的人,更是成为了当时在场的所有学生的毕生追逐的偶像。
也因此,原本隐姓埋名的方瑾,一时间,成为了整个华大偶像级别的人物,成为了无数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
当然,这只不过是方瑾在大学阶段名声斐然的事情之一,其他的事情还有很多。
比如说,方瑾的外语科目基本上都是以及格分飘过,被寝室里的几个哥们嘲笑了一番,却发现方瑾居然在酒吧里和一个金发碧眼的大波妹用英语聊的起劲,如果不是有人阻拦,估计方瑾这一滚就会滚到床上去聊天……
至于方瑾为什么会精通英语……因为他喜欢看欧美的。
又比如,方瑾这个家伙为了追求一个喜欢音乐的小妞,在艺术殿堂的音乐系听了无数节课,只不过是为了和小妞坐在一起,但就是这个什么都没听懂的家伙,为了让小妞对他有深刻的印象,在文艺晚会上,弹奏了一曲举世名曲,震惊无数人。
……
“有求于苍天,必有出头之日!”
“懒症发作就别讲光明之时!”
“苦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