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万
想着,丁一试探的问道,“我要是给你们七十万的年薪……”
作为一个对互联网一知半解,技术完全不懂的人来说,按照记忆,如果能把谷歌公司买来,再让拉里佩奇跟谢尔盖布林再跟自己打工,那绝对很完美的搭配。
拉里佩奇无语的说道,“我们是斯坦福的计算机博士!”
丁一,“……”
在硅谷,两人年薪七十万,对斯坦福的计算机博士来说,真的没太大的吸引力,尤其是对两个已经小有成绩,算是有本事的两人来说。
七十万!
再锻炼锻炼,大概很多公司都乐意支付的。
对一些人来说,矫情的梦想,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确实比金钱更具吸引力,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他们不会饿肚子!
判断出这点,丁一明白是自己误解了,或许这只是他们自信的表达方式。或许他们希望的是自己掏出一百万,拿走百分之四十的股权。
这样,他们既获得了发展资金,梦想,追求,自我实现都还在……
对互联网一知半解,技术完全不懂的丁一来说,在没见到计划书时就敢打电话回国筹钱,目的当然不是那什么parank的专利,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