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入400万两(虽然张居正死后人亡政息,但相对在财政上的改革被破坏得较少,而且此时距张去世仅十几年,估计这个数目比张居正当国时期的岁入也少不到哪里去)。
到了明末天下大乱,在后金和农民起义的两面夹击下,明政府先后增加了辽饷,剿饷和练饷的征收,即著名的“三饷加派”,结果弄得民怨沸腾,烽烟四起。
那么这种为时人评为“饮鸩止渴”的做法为国家带来了多少收入呢?
答案是大概每年1000万两左右。
也就是说此时明朝一年的财政总收入大约是1500万两白银左右。
如果我们认为银钱的一般兑换率为1两白银=1贯铜钱的话,那么此时明朝的财政收入仅仅是北宋的不到1/10,南宋的不到1/6,尽管这已经是南宋灭亡的300多年之后,尽管明朝的国土要远远大于宋朝。
至于后面清朝的财政状况倒是要比明朝好上一些,如国家初定的顺治7年(1650)岁入1485万两。
咸丰年间(1850前后),岁入约为30004000万两。
可即便如此,数量仍然要远远小于600年前的宋朝,要知道此时中国的人口可是已经超过3亿,估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