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买宋 > 第二百三十八章 与时俱进的法律(四)
界立斩,致使4000里海岸线人烟绝迹,完全断绝了海外贸易。

    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统一台湾后,于次年放宽海禁,对外贸易兴起,刺激了手工业、造船业的发展。

    清政府在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四处设立海关,作为通商口岸。

    在开放海禁的同时,清政府出于政治考虑,规定只准载重500石以下小船出海,并禁止粮食、兵器、木板、铁器、火药土硝、硫磺等出口。

    到康熙五十六年(公元1717年)再次颁布禁海令,停止与南洋的贸易,严禁卖船给外国人,严禁运粮出口,违者立斩。

    直到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再次开放对南洋贸易。

    但到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又取消了三个口岸,只许广州一地继续通商,直到鸦片战争前夕,中国对外通商口岸只限广州一地。

    清政府以严法长期实行海禁,禁止或限制对外贸易,堵塞了海内外商品交流,阻碍了萌芽中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

    除了法律外,还有司法机关,明朝的中央司法机关组织和名称与唐宋时期基本相同,但职权管辖有所不同。

    它设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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