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百姓击鼓鸣冤所用之鼓就有了专门的名词,也就是本文中的“登闻鼓”。
在晋朝时,也允许申冤无门的百姓直接向朝廷申诉。
从此,这项制度在隋唐之时都一直沿袭,唐律更是规定,若有百姓击打登闻鼓,官员必须受理,否则官员便有罪责。
而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述,在宋太宗时期,曾发生一件关于登闻鼓的趣事。
某日,京城的登闻鼓被一个名为牟晖的百姓敲响。
宋太祖赵匡胤好久没有听说有人告御状了,以为民间有了莫大的冤情,命人将百姓叫来,准备亲自处理。
结果牟晖见到赵匡胤却说,家里有个下人将一头猪给弄丢了,因此跑来向皇帝抱怨。
赵匡胤听到竟然是如此一个“案件”,无奈之余,却也没有动怒,反而是赏赐了牟晖一千钱,让他再买一头。
处理完百姓的事后,赵匡胤是笑着对宰相说。
“连丢猪之事都来告御状,看来民间没什么冤情啊。”
由这件事可以看出,宋朝百姓“击鼓鸣冤”门槛之低,这确实是值得称道的。
也因此,许多“击鼓鸣冤”的事件、民间故事、包括戏曲多以宋朝为背景,也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