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廉、举文学、举明经有道等,就是乡举,无需经过考试。
科举制度建立后,乡举须通过考试,因而发展成为乡试制度。
明清士子通过乡试后,即取得一种永久性功名———举人,可按科无限期参加礼部会试。
清代的乡试也是三年一科,也就是逢子、午、卯、酉举行,称正科。
遇皇帝万寿、登基等庆典,增加一次,称恩科。
如过庆典之年适逢正科之年,则改是年正科为恩科,原正科改在此前或此后一年举行。
《周礼》有三年大比之制,故乡试之年亦称大比之年。
乡试于八月举行,亦曰秋闱,乡试分三场进行。
以初九、十二、十五日为正场,考生于每场正场前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
考试内容,顺治初年规定第一场考《四书》《五经》,用八股文,谓之制义,亦称制艺、时艺、时文;第二场考论一篇,判五道,诏、诰、表择作一道;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
乾隆五十二年后,改第一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考经文五篇;第三场考策问五道,题问内容为经史、时务、政治。
顺天乡试的《四书》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