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买宋 > 第二百六十四章 由来
烽二里内辄放烟火者,各徒一年。”

    《武经总要》之《罚条》中也规定到:“有警不举烽及前烽已举后烽不应者斩,或无警而误举烽致惊扰城寨及举烽多少不如法致误事者亦斩,承误而应者不坐。”

    由于烽燧的敌我可见性,为了保证其所传递的情报不为敌人知晓,燃烧烽火的注数便成为军事机密,对于烽火数量的判断,只有掌握内部秘密者才能破译出其情报的实质内容。

    局外人看到烟火,最多只能猜测边境有紧急战事而已。

    宋朝规定烽火台“每昼夜平安举一烽,闻警鼓举二火,见烟尘举三火,见贼烧笼柴”,如果“每早夜平安火不来,则烽子为贼所捉”。

    这就意味着战争的到来。

    但凡军马出行,如果须停留的时间超过三天,就必须在离驻扎地一二里的地方权置爟烽,“其烽并于贼来要路,每二十里置一烽,连接至军所”。

    如果发现敌人的踪迹则举烽,递报军司,具体是“十骑以下即举小炬火,前锋应讫即灭火;若不及百骑至二百骑即放一炬;前三百骑至四百骑即放二炬;若五百骑至五千骑即放三炬……”。

    但是,对烽火数量的保密有很大的隐患,一旦烽子被捉就有可能造成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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