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大入寇,辅臣争言择帅备边之策,参知政事薛奎独曰:“先帝与契丹约和,岁遗甚厚,必不轻背约。”已而皆如奎所料。
更多的情况是采取双保险,用通过不同途径获取的情报相印证来辨别情报的虚实,如:
熙宁五年(1072年),诏:“北界多不循旧规,近颇生事,虑别蓄奸谋,可指挥河北、河东厚以钱帛募人深入刺候动静以闻。”
熙宁七年(1074年),河东谍知北界点集军甚急。
可令雄、定州并河北缘边安抚司经略安抚司,厚以钱物体问敌中动静以闻。
熙宁九年(1076年),契丹赈济两属户,宋方为了知道其目的何在,令探事人就此事“钩测其端以闻”。
元祐元年(1086 年),枢密院言:“诸路探报夏国主秉常身死立嗣事不同,合行封册,要知的实。”
诏令赵禼选募信实之人,厚与金帛,各令深入西界,採探立何人为嗣,母氏存亡,何人同管国事,审问的确以闻。
其探人如有据,当议酌赏。
至于间谍的奖惩的话,的确,在宋朝当间谍是有奖励措施的。
因为间谍情报活动一种高危险的职业活动,为了完成任务,间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