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序,用一个记号写在五言律诗的第几个字下面即可。
以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为例,这首诗的内容是“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当出现了“被贼围”的情况,按四十项的次序是第三十一项,那么就应该在诗的第三十一个字“又送王孙去”的“又”字下加记号,即表示“被贼围”的情报。
“字验”的形式还有另外两种,叫做“名递之法”和“数递之法”。
华岳的《翠微先生北征录》记载:“彼有惧其递角之泄露也,故立为名递之法。谓以‘人皆畏炎热’诗二十字为号,写‘人’字号者,即知其为乞军器;写‘皆’字号者,即知其为乞粮食。主将、中枢各收一本,以为辩对。而文牒之外,全无明文及其所乞之事,此名递法也。”
“彼有惧其往来文牒之易辩也,故立为数递之法。谓如以‘湖上新亭好’诗二十字为号,写‘湖’字号者,即知其为乞军器一百件之数,写‘上’字号者,即知其为乞粮二百石之数。主将、中枢各收一本,以为辩对。而文牒之内,全无一字及其所乞之数,此数递之法也。”
这两种方法比之上一种则更